拱北海关查获一起走私燕窝案来源:海关发布 2月21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一起利用粤澳两地牌客车走私燕窝进境案。 根据法律规定,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的物品,未经检疫的燕窝存有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风险。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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