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进口商备案指南来了!来源:上环仓 上环仓:进口商品进口商备案指南来了! 依据《中华共和国进出口贸易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局第249命令),食品进口商理应向居住地海关备案,主要包括即食燕窝。 特别关心 食品进口商申请办理备案时,理应并对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性、实效性承担。 进口的食品进口商备案手册如下所示 —— 备案范畴 —— 适用中国内地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香港)进口的食品进口商的备案管理方法。 本手册列出运营食品类型: 肉类食品、蛋及成品类、水产品及成品类、中草药材类、粮谷及成品类、植物油脂及燃料类、饮料类、糖原、瓜果蔬菜及成品类、天然性调味品类、干干果、别的绿色植物原性食品类、水果罐头类、奶制品类、蜂蜜产品类、酒水、点心饼干类、果脯类、烟草类、茶类、调味料类、别的生产加工食品类、独特食品类、即食燕窝商品类、海外远洋捕捞 —— 申报材料 —— 1)收件人备案申请表格。 2)与食品安全性有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工作职责。 3)拟运营的食品类型、储放地址。 4)两年内曾从业食品进口的、和加工售卖的,应提供有关表明(食品种类、总数)。 —— 办理手续 —— 1)进口商根据“互联网技术 海关”向居住地海关递交备案申请办理,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对其所提供备案信息内容信息真实性承担。 申请办理流程表 登陆“互联网技术 海关” 点一下“业务查询” 在“企业经营管理和税务稽查”项下挑选 “进口的食品进口商备案” 按照要求填好备案申请表格同时提交 2)进口商递交备案资料后,得到备案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公司可持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看备案过程或改动备案信息内容。 3)海关对于企业备案信息内容进行审查,满足条件的给予备案并发布进口商名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备案并退还公司。 —— 备案有效期限 —— 长久有效 —— 备案信息内容变更 —— 进口商备案具体内容产生变更的,必须在变更产生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海关递交变更申请办理,由海关审核同意后,给予变更。 海关发觉食品进口商备案信息内容不正确或是备案具体内容未能及时变更的,能够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更改。 —— 法律依据 —— 海关依法对进口商执行企业信用管理。 1)进口商备案具体内容产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更办理手续,如果情节严重,海关惩处警示。 2)进口商在备案中伪造备案数据的,海关处1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正文:国燕委(EBMC)官方网站-我国即食燕窝产业链行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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